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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杉洋镇杉洋村人居环境整治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9日 15:3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杨滔,赵丽芳,余云智 | ||
总成交金额 | ¥111.5008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柳隆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点击查看5939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杉洋镇杉洋村环**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点击查看63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点击查看广场B-3幢1梯5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点击查看5939 | ||
附件1 | |||
附件2 | |||
附件3 |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县鳌阳镇茗溪新区马仙路32号商铺楼1A单元D104 | 1,115,008.00元 | 99.48 |
采购包1(杉洋镇杉洋村人居环境整治):
工程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杉洋镇杉洋村人居环境整治 |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项 | 范希伟 | 闽23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376 | 1,115,008.00 |
采购人代表: | 余云智 |
评审专家: | 李杨滔 、 赵丽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依据《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的收费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采****点击查看银行帐号: 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银行账号:1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8686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杉洋镇杉洋村人居环境整治:0.8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审,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其中“****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未提供二次报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其他事项中 2.3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的按无效报价(无效标)处理。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通过。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杉洋镇杉洋村环**路10号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633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点击查看广场B-3幢1梯515室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59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柳隆隆
电话:151****点击查看5939
****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