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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市市区路灯零星维修服务
服务范围:对市区路灯进行零星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标准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低于¥2000元时按最低¥2000元收取,具体金额为:50825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罗湾路8号建设服务大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地址:**市溧城街道南环西路(**路)108****点击查看广场2幢1单元5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8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9-****点击查看855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