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结果公告(采购包1)-政府采购意向

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结果公告(采购包1)-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4-11-26

招标详情

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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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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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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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点击查看 **市**区**嘉园**甲1号楼16层1601 3,400,000.00元 98.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点击查看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年)):

服务类(****点击查看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行业规划服务 ****点击查看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3,40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建滨
评审专家: 林柏杨 、 叶志强 、 李夏玫 、 姚建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1.5%*70%计取;100-500万元(含500万元),按0.8%*70%计取。此价格含入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账号:14 0902 0919 6003 18876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③评审专家费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的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点击查看中心**城市照明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年):2.3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补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芗**水仙大街55-33号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86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建伟、史昭菁、王芊

电话:0596-****点击查看882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服务内容及要求.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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