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传染病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长丰县传染病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4-11-06

招标详情

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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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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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4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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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9:30

****点击查看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政府北侧

成交金额:贰佰陆拾捌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县庄墓镇,主要工程内容为室外道路、排水、交通、监控、绿化、包括配套土石方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文学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皖 234****点击查看1426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家龙,龚**,田于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0.5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023【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点击查看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庄墓镇公平巷与206国道交叉口南150米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1978 、****点击查看1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宗礼

电话:0551-****点击查看1978 、****点击查看1975

附件(5)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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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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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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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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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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