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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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市**区**镇**街101号206室 | 1,988,000.00元 | 93.94 |
采购包1(2025年度汀溪镇造水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工程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5年度汀溪镇造水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水泥硬化总面积约为365平方米,道路修复总面积约为285平方米,防护工程(包含挡墙、仿木栏杆、花池等)总长约为2649米,灌排管沟整治工程总长约为1430米,围墙美化总面积约638平方米,路灯共40盏,项目完工标志牌1个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 | 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令为开工日期,开工后9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 项 | 郑清达 | 闽13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5085、G209-12603、闽**B(2016)****点击查看923 | 1,98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吕阳泽 |
评审专家: | 林叶榛 、 陈渝 、 魏红虎 、 余新姬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帐号:432****点击查看03694。服务费事宜联系人:王工(0592-****点击查看7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度汀溪镇造水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1.52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门市**区汀溪镇褒美村路岭113号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033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门市**区**街道古庄大社里580号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771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92-****点击查看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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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