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洛阳龙门高铁站宣传广告投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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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09
河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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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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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高铁站宣传广告投放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 **省**市**区**路100号19幢318 495,800.00 评审价格:495800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高铁站宣传广告投放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发布时限拟8个月(根据实际调整)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丁博、王卫福、相亲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8,42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点击查看高铁站宣传广告投放项目,****点击查看高铁站的进出站通道媒体**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集团管内广告媒体独家经营企业)授权****点击查看独家代理(经核实,授权时间仍在有效期内),具备唯一性,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人:****点击查看采购办,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936。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黄河大道1061号
联系人:相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
联系人:仝女士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0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女士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0024
附件(4)
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洛阳龙门高铁站宣传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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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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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情况记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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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小组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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