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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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点击查看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8-11 10:00
已截止
**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7-2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2项目概况:在新林区道路旁,建,每根路灯杆高约12米,每根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单个路灯式标准杆配套装机容量10KW的微风及光伏发电机组,所产电量供路灯照明,多余电量接入电网。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本次招标为02标段,建设约10000根5G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投资额为134200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及项目所属行业的标准、要求、功能和规范。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内容(并网接入专项方案除外)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检测检验(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为止;每个标段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6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5实施地点:**省**新林区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02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参与本工程人员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

3.3.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社保证明:提供投标相关人员社保声明函(或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8 月11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电子邮件领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全部加盖公章以PDF的格式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然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4.3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1 截止时间:2025年 08月11日10时00分。

5.2 递交地址:**市蜀****点击查看中心2-B3栋1811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与**路交汇处国开公馆综合楼

联 系 人:穆友涛

电 话:133****点击查看2229

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蜀****点击查看中心2-B3栋1811室

联 系 人:洪琼怀

电 话:0551-****点击查看0582、181****点击查看3811

2025年07月21日

**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 02标段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 2025-07-25

各潜在投标人:

**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4内容现修改为“1.本标段总投资(最高限价):134200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258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131612万元);

2.投标人的总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本次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费用、利润、税金及风险等”。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以本次上传的附件“投标函附录”为最终版本,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取消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用条款中“14.3.2 设备采购部分:发包人按照季度进度节点预付款,每个季度前15天按照进度节点申报采购计划,由监理、发包人审批后于本季1日支付,支付比例100%”的内容。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5日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8-11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设计费报价:****点击查看706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点击查看461940.00元

公示期:2025年08月11日至 2025 年08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点击查看中心B3栋1811室,联系人:洪琼怀,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582、181****点击查看3811。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与**路交汇处国开公馆综合楼

联 系 人:穆友涛

电 话:133****点击查看2229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繁华大道****点击查看中心B3栋1811室

联系人:洪琼怀

电 话:0551-****点击查看0582、181****点击查看3811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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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1日

**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8-21

**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设计费报价:****点击查看706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点击查看461940.00元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与采购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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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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