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多功能婴儿培养箱、便携式手术头灯、 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多功能婴儿培养箱、便携式手术头灯、 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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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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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7/8 17:14:59 /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点击查看多功能婴儿培养箱、便携式手术头灯、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官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研究,现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及延期:

一、履约保证金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及条款名称“9履约保证金”编列内容为“√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现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及条款名称“9履约保证金”编列内容更正为“√ 不需要”

二、付款方式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3.商务条件”中“★3.3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卖方须向买方(履约部门)提供合同金额的10%保函后买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

现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3.商务条件”中“★3.3 付款方式 ”更正为 “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签订合同后,买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4时00分。

现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29日14时00分。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 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西路217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532-****点击查看1101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17****点击查看中心9楼903

联 系 人:李宁、薄瑞雪、郑元海

电 话:0532-****点击查看9806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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