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金华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成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金华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8-08
南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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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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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宛****点击查看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水泥混凝土道路、桥梁、公厕、亮化工程等。 ****点击查看 **省**市宛**茶庵乡袁黄庄村1组31号 1,985,500.00 评审总得分:80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水泥混凝土道路、桥梁、公厕、亮化工程等。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刘玉平 豫2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194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俊杰、王道春、黄国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1,85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点击查看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科 地址:**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点击查看531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宛****点击查看镇**街
联系人:张扬
联系方式:155****点击查看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人民北路淯龙苑1B号楼2008室
联系人:屈静
联系方式:155****点击查看7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静
联系方式:155****点击查看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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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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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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