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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新区直管区照明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致: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合同部分的设计费支付进度:“注:以初步设计概算的**工程费为基数,项目初步概算需主管部门审批的金额为准,无需主管部门审批的以发包人最终确认为准。”
“设计费支付进度:(1)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经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暂按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的20%。(2)完成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取得技术性审查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暂按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的40%。(3)项目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暂按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的90%。(4)经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定设计费用后30日内支付剩余费用。”澄清为:
“注:设计费最终按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定实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项目概算需主管部门审批的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无需主管部门审批的以发包人最终确认为准。”
“设计费支付进度:(1)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经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暂按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的20%。(2)完成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取得技术性审查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按的实际工程**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的40%。(3)项目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按的实际工程**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的90%。4)经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定设计费用后30日内支付剩余费用。”其余内容不变。
此项修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报名与投标文件的编制,报名时间以及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赵席勇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9029、183****点击查看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