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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园小区电梯更换采购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所投产品实力中的第2所投电梯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评分标准希望招标人能给予奥的斯电梯品牌参与项目投标,电梯制动器只是部件的一小部分,电梯更重要的核心安全部件为: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等,故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制动器的动作寿命或所投电梯品牌安全装置模拟动作寿命进行评审: 1)制动器的动作寿命≥2000 万次的,或所投电梯品牌安全装置(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具有模拟动作寿命均达到 20 年及以上得 3 分; 2)2000 万次>制动器的动作寿命≥1600 万次的,或 20 年>所投电梯品牌安全装置 (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模拟动作寿命≥15 年的得 2 分;3)1600 万次>制动器的动作寿命≥1200 万次的,或所投电梯品牌安全装置(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模拟动作寿命小于 15 年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有效证书或相关试验(检验检测)报告或提供第三方权威部门出具的委托实验报告,证明材料中必须符合 TSGT7007-2022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否则不得分。
回复1:本项目为老旧电梯更换项目,涉及公共安全及高频使用场景,制动器在电梯安全运行中是直接控制电梯轿厢启停、防止意外移动的关键部件,其动作寿命直接关系到电梯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且在《TSGT7007-2022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中对制动器的性能要求(包括寿命测试)有明确、具体的规范,是可量化、易验证的核心安全指标。设置分级评分标准(1200 万次至2000万次以上)与本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等均为电梯重要安全部件,这些部件的“模拟动作寿命”与制动器的“动作寿命”在评价逻辑和测试标准上存在显著差异,制动器的动作寿命是基于其日常高频次动作(如电梯启停、平层)的耐久性测试,数据可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重复动作试验直接获取;而安全钳、缓冲器等部件更多是在极端情况下(如超速、坠落)的保护装置,其设计核心是“应急可靠性”,而非高频次动作的“寿命”。经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满足要求包括通力、日立、蒂升等品牌。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速度(V)能力进行评审,如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限制性,故建议修改为: 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速度(V)能力进行评审:1)V≥10m/s 的,得 3 分;2)10m/s>V≥8m/s 的,得 2 分;3)8m/s>V≥6m/s 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相关型式检验报告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回复2:现调整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速度(V)能力进行评审:1)V≥10m/s 的,得 3 分; 2)10m/s>V≥8m/s 的,得 2 分;3)8m/s>V≥6m/s 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相关型式检验报告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3.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电梯试验塔(测试塔),根据试验塔(测试塔)高度(H)进行评审或完成过超高层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的: 1)电梯试验塔(测试塔)H≥230 米的或完成过超高层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 H≥200米得 3 分;2)230 米>H≥180 米的,或 200 米>完成过超高层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 H≥150 米得 2 分; 3)180 米>H≥150 米的,或 150 米>完成过超高层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 H≥100 米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回复3:评审设置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指标,旨在通过硬件设施能力直观反映制造商在电梯研发、测试及生产方面的技术积累和保障能力,试验塔的高度与电梯运行稳定性、安全性测试能力直接相关,是衡量企业技术实力的重要客观指标,具有合理性。关于“倾向性”的质疑,我们理解贵方希望通过“完成过超高层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作为评审条件,但超高层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且在资信评审细则中已设置业绩评分项。经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满足要求包括通力、康力、日立、西奥、蒂升等品牌。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4.维保能力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三次及以上 A+类(或五星)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因在****点击查看管理局对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最高等级评价用 A+和A进行评比,而****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协会进行评比,而且**省内只有电 梯协会进行维保五星评比。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点击查看公司)2019 年1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点击查看管理局或质量技****点击查看协会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最高等级评价的,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证书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信用评价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相同的均予以认可。
回复4:现调整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供电梯品牌****点击查看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1)在省级****点击查看管理局(或质量技****点击查看协会)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三次及以上A+类(或五星)维保单位信用最高评价的,得5分;在市级(设****点击查看管理局(或质量技****点击查看协会)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三次及以上A+类(或五星)维保单位信用最高评价的,得4分。2)在省级****点击查看管理局(或质量技****点击查看协会)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两次A类(或四星)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的,得3分;在市级(设****点击查看管理局(或质量技****点击查看协会)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两次A类(或四星)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的,得2分。3)在省级****点击查看管理局(或质量技****点击查看协会)获得过一次A类(或四星)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的,得2分;在市级(设****点击查看管理局(或质量技****点击查看协会)获得过一次A类(或四星)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的,得1分。”。本评分项最高得5分。详见澄清招标文件。
5.安全节能环保中的第2条所投品牌电梯型号曳引机具有****点击查看检验中心授予的1级能效等级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电梯型号曳引机具有****点击查看检验中心授予的 1 级能效等级的3分,具有2级能效等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或投标人所投品牌型号客梯具有VDI4707电梯能源效率认证标准A级和ISO25745电梯能源效率耗能认证A级得3分,只提供一个(VDI4707 或 ISO25745 中的一个)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备注:投标时提供****点击查看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回复5:评分项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置,****点击查看检验中心是电梯及相关部件检验检测的权威机构,其对曳引机能效等级的评定严格依据国内电梯行业相关标准,直接反映曳引机这一电梯核心动力部件的能耗水平,与电梯运行效率、节能性能密切相关,且评价标准统一、结果可直接比对,具有明确的量化依据。VDI4707 是由德国、瑞士、奥地利三国专家参考瑞士能效使用机构(S.A.F.E)研究成果制定的电梯能效标准,ISO25745认证是源自维也纳协议的国际性标准,用于评估电梯能源效率,二者均为管理体系认证 。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具体详见回复11。
6.所投电梯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进行评审:1)制动器的动作寿命≥2000 万次的,得 3 分;2)2000 万次>制动器的动作寿命≥1600 万次的,得 2 分;3)1600 万次>制动器的动作寿命≥1200 万次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有效证书或相关试验(检验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中必须符合 TSGT7007-2022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否则不得分。建议上述 2 个条款调整为: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或 CNAS 标识的有效证****点击查看研究院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回复6:现调整为“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有效试验(检验/检测)报告或省级及****点击查看研究院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符合 TSGT7007-2022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否则不得分。”
7.公众及产品责任险:所投品牌产品《公众及产品责任险》进行评审: 1)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7000 万元人民币的,得 5 分;
2)7000 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5000 万元人民币的,得 3 分; 3)5000 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3000 万元人民币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保险凭证。问:“公众及产品责任险”是一个口语化的、描述保障责任的称呼,其标准的、正式的保险产品名称是“商业综合责任保险 (CGL)”。商业综合责任保险 (CGL)是一个一揽子的综合性保险产品,它包含了公众责任险和产品责任险的保障。我司提供“商业综合责任保险 ”是否同等认可
回复7:“公众及产品责任险”的表述旨在明确所需保障的核心责任范围,即涵盖因产品本身缺陷导致的产品责任,以及在产品使用、经营等过程中对公众造成损害的公众责任。贵方提及的“商业综合责任保险(CGL)”作为综合性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通常包含公众责任和产品责任等核心内容,与本次评审要求的“公众及产品责任险” 所指向的保障责任本质一致。对于贵方提供的“商业综合责任保险(CGL)”,若保险条款中明确涵盖公众责任及产品责任保障,且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符合对应评分标准的,予以认可。
8.根据所投电梯产品信号系统按钮按压次数进行评审:1)按压次数≥2000万次的,得3分;2)2000万次>按压次数≥1800万次的,得2分;3)1800万次>按压次数≥1500万次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该条疑问:违反 87 号令第十七条,属于“设置超出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的技术指标”。**电梯更新多为普通民用场景(住房、常规公共建筑),该指标远超民用电梯常规使用寿命需求(普通按钮按压寿命 1000-1500 万次即可满足),变相排除供应商。
回复8:删除本条评分项。
9.根据所投电梯产品信号系统按钮按压次数进行评审: 1)按压次数≥2000万次的,得3分;2)2000万次>按压次数≥1800万次的,得2分;3)1800万次>按压次数≥1500 万次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中第 5.2.6 条规定:电梯的按钮……在额定电压下,其工作寿命不应低于100万次。国家标准中的寿命要求是100万次,而招标文件要求2000万次,是国标要求的20倍。设置如此高的、缺乏工程实用价值的参数,满足条件的不足 3 家,构成了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和排斥。
回复9:删除本条评分项。
10.所投产品配置物联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三级(含)及以上的,得3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二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时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点击查看**部监
制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疑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三级(含)及以上的,据了解市场上不足 2 家可以满足。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三级保护主要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普通电梯物联网系统并无强制三级要求。该条款人为提高门槛,增加不必要的建设成本。违反 87 号令第十七条,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物联网信息系统可由制造商外购或第三方提供,限定“制造商”出具备案证明,排除了采购合格第三方系统的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1.所投产品配置物联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二级(含)及以上的,得3 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一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回复10:现调整为“所投产品配置物联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二级(含)及以上的,得3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一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11.所投品牌电梯型号曳引机具有****点击查看检验中心
授予的1级能效等级并的得 3 分,具有2级能效等级的得1分,
其余不得分。备注:投标时提供****点击查看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该条疑问:招标单位对电梯曳引机得能效等级很重视完全理解认同,这更能体现更新改造后电梯的节能环保要求,但指定特定的检测机构违反 87 号令第十八条,属于“指定特定的检测机构”,应允许国家认可的具备对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而非限定单一机构。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电梯型号曳引机具有 1 级能效等级的得3分,具有2级能效等级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试验(检验/检测)报告。
回复11:现调整为“所投品牌电梯型号曳引机具有1级能效等级的得3分,具有2级能效等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投标时提供****点击查看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有效试验(检验/检测)报告。”
12.评分细则做相应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文件。
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澄清公告和澄清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郑长生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5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联 系 人:王啸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4220
日期: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