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202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方向)实施细则》(大商务发〔2024〕3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和二手车出口方向)拟支持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从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9月5日-9月11日)。
联系人:黄俣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6136
联系地址:**市**区**街2-6号501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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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