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白龙镇镇南社区下徐户东组美丽宜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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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19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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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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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社区下徐户东组美丽宜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招标(采购)日期:2025年05月14日

公开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报价:553398.74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553493.63元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553194.82元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怀旭 电话:173****点击查看2152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华伟 电话:181****点击查看2714

公示期: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19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大道与**路**中海观园S8栋609室,联系人:华伟,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271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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