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央****点击查看博物馆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05日 23: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0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 ||
采购单位 | 中央****点击查看博物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北环西路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7-****点击查看4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点击查看社区**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25,更正为:2025-08-0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1 09:00:00,更正为:2025-08-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11 09:00:00,更正为:2025-08-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市**区西陂街道**大道388****点击查看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6号开标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更正为:**省**市**区西陂街道**大道388****点击查看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8号开标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技术项-人员配备的描述修改为:“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综合实力1的分值调整为5分,描述修改详见系统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综合实力2的评分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售后质保期的分值调整为3分,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修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量保修期每增加满12个月的加1分,以3分为限。”
5.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服务能力的评分要求。
6.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同类项目业绩的分值调整为4分,描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完成的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的得1分,满分4分。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7.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二(一)序号10俯视柜、序号11悬挑柜、序号12台面俯视柜-5、照明系统的要求均调整为:“采用杆式LED灯,色温4000-5000K,LED芯片,使用寿命长,光色好;”
8.针对本更正公告的质疑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其余内容的质疑期不予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5日
无
名称:中央****点击查看博物馆
地址:**市**区北环西路51号
联系方式:0597-****点击查看479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社区**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联系方式: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