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8-06

招标详情

中央苏区(闽西)历史博物馆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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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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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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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央****点击查看博物馆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23:5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温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采购单位 中央****点击查看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北环西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7-****点击查看479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点击查看社区**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部分评分项及技术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25,更正为:2025-08-0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1 09:00:00,更正为:2025-08-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11 09:00:00,更正为:2025-08-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市**区西陂街道**大道388****点击查看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6号开标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更正为:**省**市**区西陂街道**大道388****点击查看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8号开标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技术项-人员配备的描述修改为:“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综合实力1的分值调整为5分,描述修改详见系统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综合实力2的评分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售后质保期的分值调整为3分,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修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量保修期每增加满12个月的加1分,以3分为限。”

5.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服务能力的评分要求。

6.招标文件第四章-7.1评标方法-商务项-同类项目业绩的分值调整为4分,描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完成的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的得1分,满分4分。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7.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二(一)序号10俯视柜、序号11悬挑柜、序号12台面俯视柜-5、照明系统的要求均调整为:“采用杆式LED灯,色温4000-5000K,LED芯片,使用寿命长,光色好;”

8.针对本更正公告的质疑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其余内容的质疑期不予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央****点击查看博物馆

地址:**市**区北环西路51号

联系方式:0597-****点击查看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社区**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联系方式: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0597-****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019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