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图克镇图克大道延伸段亮化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09: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世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点击查看1535 |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点击查看18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点击查看1535 | ||
| 附件: | |||
| 附件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ZCWSS-C-G-260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图克镇图克大道延伸段亮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点击查看财政局收到社会自然人对本项目提交的投诉质疑,****点击查看财政局核查后,认定采购文件设置评审因素不合理,同时具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影响采购公正,影响采购结果。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并决定:1、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2、责令采购人废标,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2.8803(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1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市**区
联系方式:188****点击查看153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世鹏
电话:188****点击查看1535
****点击查看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