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集镇赵集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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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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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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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点击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3、项目名称:**集镇赵集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项目预算价:408158.68元、项目发包价:408158.68元

6、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3日

7、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15时00分

8、公示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日

9、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单位:****点击查看

(2)中标(成交)价格:408158.68元

(3)项目经理:胡二艳(证书注册编号:皖234****点击查看63167)

(4)中标(成交)工期:35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6)资质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质疑、异议:

各投标单位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或异议必须由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纸质版质疑或异议函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或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点击查看@qq.com邮箱。统一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质疑或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或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或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或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

③被质疑或异议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或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或异议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或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②提起质疑或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或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或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街道

联系人及电话:吴部长、139****点击查看57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17楼1704

联系人及电话:卢工、136****点击查看7733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