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杨家埠街道潘店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

【资格后审】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杨家埠街道潘店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

发布于 2025-07-03

招标详情

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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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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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南太****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项目-杨家埠街道潘店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已 ****点击查看管委会 以 关于**南太****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项目-杨家埠街道潘店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湖新区审批〔2025〕6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设计单位为 **润浩****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代建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杨家埠街道潘店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太****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项目-杨家埠街道潘店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 投资估算约 / 万元,工程概算约 /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 1500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层级为等外道路,设计行车速度<20km/h,总用地面积约29700平方米,道路全长约为1300米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省****点击查看**新区杨家埠街道志合村潘店地块,北**苕溪,南接创业大道 。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生态修复、亮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工程造价 1089.3466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本项目为农民自建房的配套项目,在自建房施工前负责场平,自建房完成后进行配套的道路、给排水、生态修复、亮化工程等施工,要求自建房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2.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1 名;【注:人****点击查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4.3□技术标暗标形式;□技术标非暗标形式; √不设技术标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在**市公共**交易系统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朱女士、苏女士

电 话:0572-****点击查看676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 系 人:汤百松、邓旭

电 话:0572-****点击查看837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发展局

联系电话:0572-****点击查看675

地 址:****点击查看委员会1号楼508(红丰路1366号)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 6 月 20 日至2025年 6 月 25 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5年 7 月 3 日

附件(1)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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