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二批亮化工程项目(新河镇周圈村)征求意见公告

沭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二批亮化工程项目(新河镇周圈村)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于 2025-04-25

招标详情

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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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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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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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品目 所属地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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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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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二批亮化工程项目(**镇周圈村)进行征求意见,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二批亮化工程项目(**镇周圈村)

(二)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主要用途及功能

估算价(元)

1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二批亮化工程项目(**镇周圈村)

主要内容为10m太阳能路灯60盏,7m太阳能路灯198盏等。详见采购需求。

约894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谈判响应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三、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25日09:00至2025年4月29日17:30。

2、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zfcg.****点击查看.cn/)

四、提交征求意见书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1、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自身优势

参考价(万元)

2、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

3、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7:30

2、地点: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征求意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逾期完成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镇

联系人:周东雪

联系方式:157****点击查看2647


第四章 采购需求.docx
征求意见公告.docx
附件(2)
55e4fa9a42954f5798d199216731847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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