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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部**16号道路配套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点击查看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邻发改〔2021】105号;邻发改〔2023】106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长约 1140 米的配套管网(雨污、电力、通信等管网)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路基路面、路灯、绿化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6057.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监理、施工、检测等。(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1.6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2-10 00:00至2025-02-1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2-10 00:00至2025-02-1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市政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不低于3人:均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提供****点击查看建设厅查询截图】注: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截图。4.代理费计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下浮50%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5.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业绩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点击查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邓老师 | 联系电话 | 159****点击查看8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