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蜀龙大道中段619号
邮编:610500
贵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下午顺丰快递寄出的《**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并于2024年12月30日上****点击查看公司签收,****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珠江家园****点击查看公司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如鱼跃医疗等),以谋取本次成交结果。
**珠江家园****点击查看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6.(血糖测试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点击查看**公司),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624.92万元,资产总额为 87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我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并无名为“****点击查看**公司”,考虑到中标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存在笔误的情况,我公司查询到与之名字类似的“**鱼跃****点击查看公司”。我****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查询到:**鱼跃****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股票简称鱼跃医疗,股票代码002223,该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通过深交所发布《**鱼跃****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通过该报告第8页,我公司查询到鱼跃医疗2023年营业收入为****点击查看734452.47元;报告第52、53页,****点击查看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数3,379人。”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鱼跃****点击查看公司属于大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本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并无本次项目采购资格。**珠江家园****点击查看公司在本次进行的采购项目中,私自使用大型企业产品,以谋取中标(成交)结果,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质疑答复:经核查,质疑事项1成立。本项目标段四中标结果无效,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如质疑人对上述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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