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丨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春节灯组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丨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春节灯组处理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3-13

招标详情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梦幻谷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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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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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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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丨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春节灯组处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梦幻谷景区春节灯组拆除自行处理。

2.2项目地点: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

2.3项目要求:规定时间内清移完成。


3.竞标须知

3.1竞标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投标时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4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5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报名截止后统一安排时间查看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报名及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17时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省**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办公大楼四楼(**省**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

联系人:吴女士138****点击查看9449/619449

招标管理单位:浙****点击查看公司采购部

联系人:虞先生159****点击查看3098/623098

招标监督单位:浙****点击查看公司审计监察部

联系人:施先生136****点击查看3232/623232



浙****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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