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彩办事处富山村青泉组道路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飞彩办事处富山村青泉组道路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7-29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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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彩办事处富山村青泉组道路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飞彩办事处富山村青泉组道路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县凌笪乡凌笪集镇井字街二期工程1号4单元31号

成交金额:446590.72元

评审报价:446590.72元

评审得分:81.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内容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名称

执业注册证书专业、等级及证书编号信息

1

飞彩办事处富山村青泉组道路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服务内容

90日历天

合格

葛栋栋

市政公用工程,皖234****点击查看43241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义逾、袁国华、马成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水**北大道816号、安****点击查看开发区宝城路299号,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058、152****点击查看986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水**北大道816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安****点击查看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岑工

电 话:139****点击查看5058、152****点击查看98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9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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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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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26693400_333952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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