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塘河风光带路灯改造工程(振华路-石燕湖路)竞争性比选公告

圭塘河风光带路灯改造工程(振华路-石燕湖路)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4-14

招标详情

长沙雨花经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71条

立即监控

圭塘河风光带路灯改造工程(振华路-石燕湖路)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1、比选条件

圭塘河风光带路灯改造工程(振华路-石燕湖路)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实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申请。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圭塘河风光带路灯改造工程(振华路-石燕湖路)

2.2建设地点:****点击查看经开区。

2.4工 期:30日历天。

2.5项目概况:因有多次居民投诉圭塘河两侧车道路灯不亮,严重影响居民出行,故对两侧路灯进行检测,对全线路灯的主要材料进行更换以及线路维修。**工程费约40万元。

2.6比选范围:圭塘河风光带路灯改造工程(振华路-石燕湖路)项目主要包含更换太阳能路灯灯头、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池、太阳能板、太阳能路灯智能控制器等施工安装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比选人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并验收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及满足比选人的质保要求。

2.9上限值: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印发及的通知》及其配套解释文件、《**省修缮定额》等现行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建设造价》、**区财评相关定价及市场询价等计取,将按实结算优惠率不低于6.5%作为比选控制价。

3、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拟任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比选阶段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资料,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中选人在中选后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9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近半年是指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

4、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比选申请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比选申请文件;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从2025年4月14日起(**时间,****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通知公告(http://yhjkq.****点击查看.cn/xxgk50/tzgg39/)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6.2 申请人若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4月16日17:00时(**时间)前(含)以不署名的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

6.3 项目答疑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修改以及澄清****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http://yhjkq.****点击查看.cn/xxgk50/tzgg39/)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比选人概不负责。

7、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1日下午14:30(**时间)。

7.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康庭园17号栋四楼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4:30(**时间)。

8.2 开标地点:**市**区康庭园17号栋四楼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

8.3比选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原件,比选申请文件准时到会;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振华路579号康庭园17栋

咨询电话:0731-****点击查看6202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车站北路70号万象新天公馆20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31-****点击查看0061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10、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731-****点击查看6108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圭塘河风光带路灯改造工程(振华路-石燕湖路)-竞争性比选文件.doc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