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5年亮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1项删除。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电子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电子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市
联系方式:0416-****点击查看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7段**新苑3-1号
联系方式:0416-****点击查看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416-****点击查看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