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柘仙路亮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巢湖市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柘仙路亮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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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柘仙路亮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柘仙路亮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柘皋镇331国道道口路东街36号二楼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玖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292560.00元)

履约期限:30日历天 履约质量:合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柘皋镇

联系人:李长平 电 话:158****点击查看226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村委会六谷山一号

联系人:经工 电 话:193****点击查看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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