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南坪镇钱铺村路灯及清淤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濉溪县南坪镇钱铺村路灯及清淤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2-28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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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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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南坪镇钱铺村路灯及清淤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南坪镇钱铺村路灯及清淤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县**北路领尚春城九号公寓401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253.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南坪镇钱铺村路灯及清淤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潘廷山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7969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9208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县**镇淮海路金碧御苑小区11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0****点击查看9775

(二)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南坪镇钱铺村

联系人:王峰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镇淮海路金碧御苑小区11栋

联系方式:190****点击查看9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0****点击查看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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