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新区路灯亮化节能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

庐陵新区路灯亮化节能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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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点击查看政府印****点击查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庐陵新区路灯亮化节能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段老旧光源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为LED节能光源、路灯智能化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神助桥路、山前路等十一条道路新增路灯141杆;2.对竹园路、石楠园等两处公园更换庭院灯光源18盏,新增投光灯82盏;3.对金枫**、尚德**等两处桥梁**中杆灯4杆,新增路灯1杆;4.对吉祥路与东塘大道交叉路口、吉祥路与职院东路交叉路口等两处两处路口**中杆灯4杆;5.对沿江路、跃进路等九条道路更换高压钠灯229杆,更换高杆钠灯55盏。本项目总投资约253.4万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省公共**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投标中心、庐陵新区经发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点击查看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