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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中心场地平整及绿化、亮化配套项目已由****点击查看批准建设,代理公司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市。
(2)工程规模:造价约245510.32元。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 土方清杂道路亮化工程、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注:①建造师有效期为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内,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事【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开标前2025 年9 月 18 日8:30至2025年9 月 22 日17:00在****点击查看(地址:**市世茂汇金大厦三单元606,电话:187****点击查看757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点击查看现场进行投标登记。
线上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进行投标登记。
投标登记成功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开标;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审。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须在2025年 9 月22 日17:30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将在2025年9 月23 日17:00前书面答复所有投标人。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9 月 24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点击查看中心1楼。
七、投标人条件
7.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其他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①如投标人注册所在****点击查看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②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③因属事业单位而不能提供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及踏勘现场后,应认真阅读,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否则本工程量清单视为被投标单位认可,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结算量不得超过招标清单量。踏勘现场需了解施工水电、交通、人员进出项目地点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不得因上述因素提出增加造价。
(3)开标时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到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八、评标细则
8.1首先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核查结果达标承诺书(提供原件) ;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8.2评标办法
8.2.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
基准价法的认定办法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点击查看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①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②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③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报价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接近****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如与评标基准价最接近的有2个及以上的,当出现正负偏离一致(正为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价,负为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价),取负偏离为中标候选人,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正或负偏离一致,则采取抽签的方法选取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只作为控制各投标报价的上限,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工程清单子目缺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1.1经评审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2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3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4中标单位的确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7****点击查看6013
招标代理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地址:**市世茂汇金大厦三单元606
联系人: 李工 电话:187****点击查看7572
招标人:****点击查看
2025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