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试)
报名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投标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公告原文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点击查看(试)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点击查看智慧灯杆及附 属设施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2022年至2024年;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 件。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修改为: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交一****点击查看公司 专家库随机抽取。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五、合同价款(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特别约定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乙 方负责,甲方仅对乙方能够提供满足甲方安全费用入账要求的发票且经由甲方业主认可的安全费用部分进行独立结 算,清单中单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细目。结****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安全用品投入,作为安全费用 结算依据,开具安全费用发票,并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发票, 双方确认据实结算。若安全施工用品由甲方统一提供,合同清单中的安全施工措施费则不作为结算项。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1.21(2)中1)条修改为:乙方自行负责伙食、交通问题, 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水、电、燃润料、机械费用及进出场费用(设备、人员等)等均包括在施工内容及施工单 价内,不单独支付。 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中16.1条修改为:乙方对本工程质量 承担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为: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3关于保险的其他约定修改为: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由 乙方自行购买,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用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点击查看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 担;如因乙方准备的证明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点击查看公司不赔付或不全额赔付的,不赔偿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11:《工程质量保修书》四、缺陷责任期内容修改为: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分包工程质保金后,甲方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见附件1:《****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南二环东延线与**大街互通立交匝道及附属工程项目经 理部智慧灯杆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文件》,所有招标事宜均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1:《****点击查看智慧灯杆及附属 设施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南二环东延线与**大街 互通立交匝道及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 (盖单位章) 2025 年 0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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