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075]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JG2024-5075]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于 2024-10-29
广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2条

立即监控


发布时间:2024-10-29 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投资项目名称 **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14时30分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一致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

(除校验码外)

投标单位名称

是否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8866

(主)****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6036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成)****点击查看**公司

4638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2464

(主)**省****点击查看公司;

(成)**省****点击查看公司

1230

****点击查看**公司

0859

****点击查看公司

0343

**省****点击查看公司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主)****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458866 95880.978914(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郑小丰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粤1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3107

业绩:/

(主)**省****点击查看公司,(成)**省****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22464U 94941.02191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陈子诚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73

业绩:/

**省****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810343 95212.352335(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余永钊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552

业绩:/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成)****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6036XT 95568.862238(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87日历天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李文胜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湘14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208

业绩:/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904638 94514.712626(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商雨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陕16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040

业绩:/

****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859XE 94776.339365(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曾伟伟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3412

业绩:/

****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11230T 95706.564128(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赵岩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9270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市**区芳信路17号221房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591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1896
联系地址 **市**区信义路2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01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2)
2.评标报告(挂网).pdf
下载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总包).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