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公园湖心岛亮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湖公园湖心岛亮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8-08

招标详情

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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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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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湖心岛亮化提升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公园湖心岛亮化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 。

项目建设单位为 ****点击查看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公园湖心岛亮化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总投资 995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19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20%),其中**工程估算价 870 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设地点:**省**市**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公园湖心岛亮化提升项目,对**公园水域湖心岛区域进行亮化,采用数字媒体灯光演绎创意设计打造**城市新名片、吸引京津冀及南方更多游客,丰富**公园夜间体验业态,阐述**文化及城市活力,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本项目主要以数字媒体公共艺术装置为核心结合湖心岛现有植被亭子进行不同层次不同位置不同氛围的数字灯光秀打造,其中重点是原创符合**历史特色的苍劲有力贴合武术主题音乐及抽象丰富的屏幕呈现数字影像,包括了数字激光光束灯、数字激光染色灯、数字激光图案灯、数字激光灯、及定制数字艺术装置、数字环绕音响系统打造让观众耳目一新的夜游灯光演绎秀。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设备及配套软件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期质保等工作。

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工程费用均采取百分比报价的方式。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按照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价文件,经最终评审总价×100%

2.3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项目效果建设单位整体满意。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电气专业)。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若灯具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率超过30%,或设备维修超过4次,则质保期**1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8 月 8 日 9 时 0 分至 2025 年 8 月 15日 9 时 0 分,登录**省国**光招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省国**光招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国**光招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省国**光招采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9 时30 分网上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录“**省国**光招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递交至 **省国**光招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国**光招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向****点击查看提出,联系人:韩宁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6797。

8.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招标代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使用平台名称:**省国**光招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公园湖心岛亮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

1200

9.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市**区**东路19号 ;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 0317-****点击查看051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

10.2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通讯地址: **省**市**区警苑小区12号楼2单401 ;项目负责人: 韩宁 ,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6797 ;联系人:许仁康 ,联系电话: 0317--****点击查看00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561923@qqcom。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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