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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白坑村小沃社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评分中,“保修时效性(分值3分):根据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2025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市政类):信用分>80分的得1分,信用分>85分的得2分;信用分>90分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带网址)证明,供应商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保修时效性(分值3分):根据供应商书面承诺:保修服务响应时间1个小时内(含1小时)响应并达到现场处理的得3分,1-2小时(含2小时)响应并达到现场处理的得2分,2小时以上响应并达到现场处理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2、删除原磋商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三)人员要求(3)供应商拟派项目特种人员,应同时持有有效的特种电工作业资格证书、特种高空作业资格证书。拟派出项目特种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须提供该人员在本企业缴交的近6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将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已过期的,将视为未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隆教畲族乡白坑村白坑176号
联系人:蔡光亮
联系方法:138****点击查看6559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17号碧湖印象8幢1707室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法:0596-****点击查看63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