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监管]【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承科创港A区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重发)

[住建监管]【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承科创港A区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重发)

发布于 2025-07-15

招标详情

中新昆承湖常熟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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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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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监管]【****点击查看开发区】昆承科创港A区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重发)

昆承科创港A区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重发)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承科创港A区 (项目名称)已由 ****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高管投备(202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 ****点击查看 (招标人)委托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昆承科创港A区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重发)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湖山路以西,**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道路面积约49372平方米,地面铺装866平方米,铺设De110~DN800雨污水管道共9396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3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 9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道路、场地、管道铺设、路灯、标识标牌、景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449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 15 日08时30分至 2025年07月 21 日16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08月 06 日 13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年6月20日18时起,**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应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投标,企业应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见**市公共资****点击查看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点击查看2187。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保函,以上四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当年度最新公布的**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9.8说明: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 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市状元堤3号

联系人:索鑫

电 话:0512-****点击查看668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三环东路8号 ****点击查看装饰城1幢A4011

联 系 人:陈钧

电 话:0512-****点击查看7888

传 真:0512-****点击查看0073

监督部门:**市****点击查看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2-****点击查看29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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