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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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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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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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2标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设计费报价:****点击查看706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点击查看461940.00元

公示期:2025年08月11日至 2025 年08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点击查看中心B3栋1811室,联系人:洪琼怀,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582、181****点击查看3811。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与**路交汇处国开公馆综合楼

联 系 人:穆友涛

电 话:133****点击查看2229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繁华大道****点击查看中心B3栋1811室

联系人:洪琼怀

电 话:0551-****点击查看0582、181****点击查看3811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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