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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35kV水冷无功补偿设备采购(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在****点击查看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7月24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35kV水冷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主要内容: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35kV水冷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整(¥****点击查看000)
资格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
若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长江东路1151号新交通大厦28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日期: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