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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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25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县棚户区内配套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维吾尔自治区﹒**﹒**县备案。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县棚户区内配套改造建设项目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1.提升改造棚户区内绿化面积11000平方米,改造巷道道路标线3700平方米,硬化混凝土路面400米(8000平方米),维修巷道路面1576.74平方米;2.安装太阳能路灯270盏,电缆入地3800米,改造1000千瓦箱变3座;3.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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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管理机构配备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30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点击查看、联系人:金磊、电话:190****点击查看1156)。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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