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精康家园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淮北市精康家园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09-19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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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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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点击查看工业园龙旺路18号102室

成交金额:991533.19元

评审报价:991533.19元

评审总得分:272.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点击查看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原砌体墙、墙面砖、墙面抹灰层、墙面天棚涂料、墙面护墙板、天棚吊顶、门窗、电气照明设备、空调、弱电设备等拆除,**200mm厚石膏板隔墙、84铝合金百叶隔断、天棚石膏板吊顶、地面铺PVC橡塑板、瓷质地面砖、墙面砖、墙面护墙板、墙面乳胶漆涂料、断桥隔热推拉窗、木质装饰门、门头改造、电气照明、卫生间等有水房间的给排水管道改造及洁具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新良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06751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景山(组长)、苏怀珍、尹建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共计16929.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60.****点击查看.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花园路7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186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锦绣和庄4栋1108室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6946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点击查看192。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60.****点击查看.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花园路7号

联系方式:马主任 139****点击查看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锦绣和庄4栋1108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6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137****点击查看6946

十、附件

1.报价表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附件(5)
附件_448331290_2861899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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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448331290_286189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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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448331290_286189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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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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