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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4001 | 标段名称 | **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重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市李堡镇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5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8191.0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47696.7平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约31007.58平方米,联排别墅建筑面积约16689.12平方米,沿街商业约7931.34平方米,配套公建约18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321.96平方米,总投资约为34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包括建筑、结构、土方、临时便道(含设计、施工、拆除、手续办理)、桩基(含试桩)、围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电梯、空调、太阳能、门窗、外幕墙、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等】、生活水泵二次供水,所有装饰工程(公区、架空层及配套用房装修、各类功能用房装修、样板房精装修,外立面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雨棚、非机动车充电棚、廊架、泛光照明等),后改造工程(配套用房、各类样板房、单元门厅及公区、架空层、小区内道路、绿化、综合管网、小区围墙改造)、室外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样板房、雨污水及所有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置环网柜出线及用地红线内的供电工程、各类垃圾房、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广播电视、三网合一、信号覆盖、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材料检测等)的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工作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5)参与交付后质量投诉受理及回访。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施工工期暂估:73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0.88%。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和目标:合格。 2.8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点击查看建设厅(第 13 号)关于使用“**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9 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2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监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②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出具经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自2022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其他要求:a.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拟派项目总监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b.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c.投标人承诺书;d.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宁**路68号 地 址:**市宁**路195号 联系人:贲威 联系人:肖** 黄** 电 话:181****点击查看6381 电 话:181****点击查看6217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缪卫国、丁云峰,相关负责人为:周广宇。 9.5该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贲威,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6381。 9.6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点击查看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0971 9.7**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点击查看8395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2024年12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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