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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道343(S213至X004段)照明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市**国道343(S213至X004段)照明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国道343(S213至X004段)照明设施**工程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编号:**财采招-2025-12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5.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开标室;”现更正为:“5.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第一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符合性评审(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保函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现更正为:“评标办法前附表2.1.1符合性评审(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提交,其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的格式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现已修改并重新上传GEF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GEF招标文件为准,“详见附件GEF文件”。
4、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点击查看运输局官网》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大道北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867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杨**路宏杨**1#楼18层办公A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8283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运输局
地址:**市神火大道中段 169 号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523
2025年6月26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