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栾川县栾故里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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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6
河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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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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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栾故里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2025)0002号-1 该工程位于**县耕莘街道滨**路,主要施工内容为:安装电动天幕2000平方米,安装墙壁式防风卷帘1600平方米,**钢结构观景露台8处及亮化、绿化等。 ****点击查看 **省**市**人民路中段路西 134 号 3,595,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县栾故里提升改造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30日历天 李博仁 豫241****点击查看96631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二栓、王继浩(业主代表)、肖翠萍(组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点击查看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7,9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耕莘街道耕莘东路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6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郑****点击查看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9687
附件(4)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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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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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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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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