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物馆(原国深博物馆)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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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9-24
中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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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点击查看管理局
发证日期:2024-09-24
质量监督注册号:无;安全监督注册号:无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工程名称 深****点击查看博物馆)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
建设地址 金岸中街与前湾四路交叉口东侧
建设规模 126000 合同价格 34909.6667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施工单位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监理单位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恒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继祯 总监理工程师 鲁青松
合同工期 2025-01-01 ~ 2026-04-15
状态 正常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点击查看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点击查看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点击查看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点击查看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