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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市峡州大道三期(先峰路-杨家店)路灯照明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修改为:**市****点击查看监督站,具体详见随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2.2.2(2) 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评审标准调整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以下简称“专项诚信分值”)按以下标准计分: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95分的不得分;95<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100分的,得1.5分;100<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的,得3分。注: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信用评价信息专栏”(以下简称“ 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施工类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以投标截止时“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诚信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南二路99号
联系人:刘诚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213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发展大道16****点击查看酒店22楼
联系人:尹镭
电话:0717-****点击查看135-8004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