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山语间南侧出入口—科技大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临水许准〔2025〕43号)

青城山语间南侧出入口—科技大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临水许准〔2025〕43号)

发布于 2025-08-20

招标详情

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38条

立即监控

青城山语间南侧出入口—科技大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临水许准〔2025〕43号)
发布时间:2025-08-19

项目名称

青城山语间南侧出入口一科技大道项目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以北,南接科技大道,北接青城山语间别墅区,西靠颐和山庄,东临锦和家园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 无

水土保持****点击查看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

起止时间: 2025年7月30日至 2025 年8 月 12 日

公众接收意见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F

地址:**省**市**区武肃街1636号八楼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陈某某

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叶某某

联系电话: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为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请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万元。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有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式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