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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已由 **市秀山土家族苗族****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点击查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部分货物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秀山县武营、官桥、官庄、美翠、溶溪镇、洪安镇、**镇等路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共有六段道路需进行照明设备更新,总长约14.88公里,电源为市政电源接入,要求改造后明设备节能水平达到2级能效,灯杆高度12m。第一段:国道G319武营至官桥段,总长约3.3公里,双向四车道。第二段:国道G319官庄至美翠段,总长约5.8公里,双向四车道。第三段:县道XO77溶溪镇段,总长约4.8公里,双向四车道,部分路段为双车道,现太阳能路灯拆除改造。第四段:双向四车道段,总长约0.64公里:**隧道段总长340m,双向两车道,现状LED灯改造升级。第五段:洪安镇段,总长约1.8公里,双向四车道。第六段:**镇段,总长约1.7公里,向四车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点击查看256.52元。
2.4 招标范围:秀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备部分货物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原价、利润、包装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运输损耗费(如有)、上下卸车费、税金、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指导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等一切服务费,卸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地点:**市秀山县武营、官桥、官庄、美翠、溶溪镇、洪安镇、**镇等路段,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交货期:9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4月10日。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点击查看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货物中的LED灯具备有效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货物中的LED灯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4112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9085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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