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已经成为道路照明采购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实现降本、节能的多重效益。
****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印发的《 》中明确,空调、照明等主要用能系统能效水平未达到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公共机构,适宜优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开展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水平。
“在道路照明采购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采购项目逐渐增多,尤其是近两年,这类项目迎来了爆发式增长。”中****点击查看公司市场销售部副主任王慧说。
**省****点击查看公司相关人员也提到,当前合同能源管理在道路照明采购中的应用已经较为广泛。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15)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有明确介绍,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和混合型等5种。部分地区还发布了相关地方标准,如**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规范》 (DB33/T 1401—2024)。
深****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道路照明采购中,通常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效益分享型这两种模式。其中,能源费用托管型是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出资对道路照明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例如投入建设智能网关等设施实现智能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此模式下,采购人需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托管费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是由供应商在前期全款出资更换LED灯具,采购人无需先行投入资金。改造完成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分配节能改造所节约的电费。
以云****点击查看开发区城市路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负责此项目的相关人员说,项目主要对老旧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并将改造后的路灯委托给中标供应商维护管理,减少政府运维投入,实现经济效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