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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韩****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中心建设工程-庭院灯、景观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点击查看邮箱(****点击查看@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中韩****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中心建设工程-庭院灯、景观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5000元;
5、最高限价:525000元;
6、采购需求:1.庭院灯(高度3.5m,LED光源,30W):105套;2.景观灯(高度0.9m,LED光源,10W):35套;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状况良好,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点击查看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点击查看.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邮箱(****点击查看@qq.com)。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市高新区学海街781****点击查看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市高新区学海街781****点击查看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晚报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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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韩****点击查看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李万慧
联系电话:0431-****点击查看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市高新区学海街781****点击查看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431-****点击查看4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群
电 话:0431-****点击查看4285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中韩****点击查看示范区长****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审计部
电话:0431-****点击查看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