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工程采购范围:**高新区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产业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等范围内室外管网、景观(不含绿化)及道路工程的深化设计(指根据现场情况及业主要求完成深化设计,包含原设计图纸未包含范围的再设计)外墙线以外的台阶及坡道等、挡土墙、坡道口截水沟、室外雨污水系统、海绵城市蓄水模块,主楼外墙1.5m外(或第一口井)连接施工,涉及需要红线外连接的引至红线外,景观照明系统及景观配电系统、景观给水系统,厂区内道路及铺装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图纸中注明未注明的各项准备工作、衔接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与验收。
2、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主材甲供)、包小型机具、包管理费、包利润、包税金、包施工归档资料的报验及整理、包场内外运输、包交叉作业引起的误工、返工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检验试验费、包扬尘防治及治理费及涉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承诺及发包人对承包人所做的规定、约束和一切与合同内工作有关的零星用工(施工现场不再发生任何零工),同时分包人需全面负责协议中的全部工作内容,****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和周边地方关系。
3、分包合同价款:本分包合同为 可调价 合同
4、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的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取得属地行业内市级优质工程奖。
6、质量保修金及返还: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合同结算价的3 % ,保修期为自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经承包人确认后无息返还保修金。
7、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在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
1、资产以预付款形式进行支付,比例为合同额的15%;
2、金融工具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3、支付节点:
A、本分包范围内施工内容按每两个月进度进行支付,支付至本合同范围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
B、分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合同范围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此阶段前完成资产抵出);
C、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起满1年后的60天内支付本合同范围内已完工程量的90%;
D、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和完整结算资料后,承包人在6个月内审核办理完成定案结算,分包定案结算办理完成起满1年后的60天内付至定案结算金额的97%;
E、保修期满后,质保金随同期或下一次付款一并支付。
资产抵出的时间要求:
一、针对分供商签订合同的要求:
分供商成交后,合同用印之前要完成抵债协议的用印。
二、资产抵出不占用原支付条款中现金支付比例的说明
本支付条款中A节点,抵房金额不占用其现金支付比例。(前提条件为全口径债权可覆盖)。
8、计量规则:计量方式:【以承包人与发包人审定的最终不含税结算价(即与发包人优惠( / %)后不含税造价)(不含甲供材、甲分包)-安全文明费60%】*(1-下浮率)*(1+税率)-水电费-罚款-应扣除的其他费用。其中:水电费=发包人审核的已完工程造价*水电费扣除比例,应扣除的其他费用包括承包人代分包人垫付或施工的相关费用等;规费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
9、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则必须先行向对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并告知对方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之事实及依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对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为双方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将****点击查看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若未履行上述和解程序而直接提请至争议解决机构的,则需要向对方承担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提起反诉或反请求,则提起反诉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诉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
10、采购段划分:两个采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