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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80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新港镇道路照明提亮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九、人员及设备要求中:*1.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拟配备的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下表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所有人员无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疾病,具体配备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员 | 1 | 持有安全员证书 |
电工 | 2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及操作员 | 1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 |
现修改为:*1.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拟配备的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下表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所有人员无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疾病,具体配备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员 | 1 | 持有安全员证书 |
电工 | 2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高空作业车操作员 | 1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或高处作业) |
2、本项目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由“2025年09月05日17:00”修改为“2025年09月11日17:00”;原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09:15”, 现修改为“2025年09月12日09:15”。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于2026年08月01日到期需接管384盏,2027年07月1日到期需接管139盏,进行改造时间是合同签订进场后还是到期接管后,如果是到期接管后,后续的运维托管期是合同签订后五年还是到期接管后五年,费用如何分摊支付。如果是进场后即改造,2026年08月01日到期需接管 384 盏与2027年 07月1日到期需接管139盏部分在2026年08月01日与2027年 07月1日的到期前是否需要运维,费用如何分摊支付,现说明如下:
现有合同到期后由中标单位进行改造及运行维护托管,分次接管,统一到期,即合同签订后5年,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按月支付。
2、关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中给的功率是不是改造时需要更换的功率未更换前的灯具是钠灯还是LED灯,附件中所有光源都要更换吗现说明如下:
采购需求附件中给的功率是改造时需要更换的功率;未更换前的灯具是LED灯,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功率、照度要求的都需要更换。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人及时下载更正后的文件,重新制作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新港镇**路67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繁阳镇繁阳大道北侧磊宇大楼6楼
联系方式: 187****点击查看2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贤彬
电话: 187****点击查看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