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新安镇新圣学校2025年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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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28
六安****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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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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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学校2025年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学校2025年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点击查看广场1#楼1503室

成交金额:88000.00元(捌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

品牌:华辉、华辉;

规格型号:HHL-204036、HHL-205036;

数量:297盏、63盏;

单价:244.44元/盏、244.44元/盏。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永俊、陆梅、赵中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镇155乡道北100米,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7899。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镇155乡道北100米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2楼1206-1207室

联系方式: 0564-****点击查看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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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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