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应建新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浠水县5G光风一体 新能源智慧路灯项目(二次)的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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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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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应建新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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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应建新能源****点击查看公司**县5G光风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项目(二次)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应建新能源****点击查看公司**县5G光风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7月21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现修改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和许可证: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④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④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3.2 条,现修改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在职正式员工。

3、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它要求内容不变。

中应建新能源****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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